鞍山市中原房产开发公司,将鞍国用(1999)字第100186-2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声明该土地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