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佳珊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6-51-1012)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3-18

关于吴佳珊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56-51-1012)的遗失声明

吴佳珊因保管不善,将(3-56-51-101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2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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