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明新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号:辽(2020)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39423号)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3-17

 

邢明新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辽(2020)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3942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邢明新

2022年3 月16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