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寿生(产籍号43-14-183-2012)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陈寿生于2022年3月17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单独所有权信息更正登记,因其离婚后参加房改时将档案中房改表配偶栏填写有误。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的原件及房改售房更正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4月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