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韩东录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0-740-1071)的遗失声明
韩东录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40-740-107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调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东录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