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凤侠申请办理(产籍号42-116-42-1044)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2-23

关于刘凤侠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刘凤侠于2022年2月23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16-42-1044,坐落于:铁东区汇园大道202栋4层4号,因收款收据NO.0057523右下角交款人签名项及商品房预售合同书首页身份证号码项有描写,实际购房人为刘凤侠,正确的身份证号码为210122197409074561,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收款收据NO.0057523、明达财富公寓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铁东区住建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增量房交易税收申报表、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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