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赵宇申请继承其父亲赵国伟名下与其母亲任洁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赵国伟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绿化街38-8号、产籍号为:1-47-90-4062、建筑面积为:177.36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国伟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国伟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任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赵国伟与任洁的独生子是赵宇。证明人:李盛辉、陈鹏羽到我中心证明赵国伟、任洁、赵宇的亲属关系及工作单位事宜。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01月17日至2022年04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