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丽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40-730-406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2-01-10

 

李丽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40-730-406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丽

2022年1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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