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赵伟申请继承其父亲赵纯仁名下与其母亲陶秀英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园林路207乙-6号、产籍号为:1-38-42-1032、建筑面积为:90.4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纯仁与陶秀英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纯仁与陶秀英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陶秀英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赵安丽与赵海滨《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公证书由赵伟提供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2年01月06日至2022年04月0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