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城(产籍号3-6-304-1291)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12-24

关于李城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产籍号

备注

1

y12984

李城

3-6-304-1291

依生效法律文书作废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