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杨素梅因申请继承其与配偶董德鑫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董德鑫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立山区友爱街46-3号,产籍号:3-19-39-1013,建筑面积:48.3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董德鑫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董德鑫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杨素梅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董德鑫与杨素梅的独生子是董洋。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12月09日至2022年03月0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