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赵乃金申请继承其名下与孟力、赵普云、郝素琴、赵明明、杨永峰按份共有的其中属于赵普云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高新区深峪路35号、产籍号为:42-2-58、建筑面积为:323.5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普云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赵普云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郝素琴保证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赵普云与郝素琴二人系原配夫妻。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12月07日至2022年03月0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