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黄河申请继承其名下与其配偶张洪梅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张洪梅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湖南街27栋32号、产籍号为:1-45-83-1012、建筑面积为:52.9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洪梅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洪梅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黄河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黄河与张洪梅的独生子是黄仲博。全体继承人声明:张洪梅于2020年4月16日死亡,2020年4月17日为死亡注销时间。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五个工作日(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2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