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艳玲申请继承宋方里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61-33-105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11-19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宋艳玲申请继承其父亲宋方里名下与其母亲关素娥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宋方里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回迁前原房坐落于:达道湾镇红旗堡村、原房籍号为:010070091、原建筑面积为110.4平方米,回迁后的房屋坐落于:铁西区裕民街94栋5层15号、产籍号为:2-61-33-1053、建筑面积为:57.33平方米,因动迁产生的代建费人民币贰万陆仟玖佰零壹圆玖角整(26901.9元)。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宋志刚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宋志刚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关素娥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02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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