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市鞍钢支行罗庆祥1-28-219-1178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产籍号 |
备注 |
1 |
5519 |
中国建设银行鞍山市鞍钢支行 |
1-28-219-1178 |
登记证明 |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