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德广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8-532-1124)的遗失声明
王德广因保管不善,将(3-8-532-112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德广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