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贾洪起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9-26

 

关于贾洪起不动产更正的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赞新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至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述不动产登记薄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申请人贾洪起于2021年9月2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登记信息更正登记,经查询登记薄,现申请贾洪起在2019年8月20日申请办理产权登记信息时提供了,已故爱人韩桂芬的2010年7月12日死亡证明与现实婚姻状况不符,实际为2013年9月26i日已再婚登记,现申请重新审核婚姻关系,申请更正。先予公告,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9月26日至2021年10月16日)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以上事项予以公告。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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