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房屋所有权人:董连忠,将坐落;千山区泉东一街9栋4层26号,产籍号:43-31-60-204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现申请补发。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第二款规定,对上述情况在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1-9-23日至2021年10月22日)。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