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王明良因申请继承其父母王景文、冯书芹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绿化街15-36的不动产,(产籍号为:1-44-50-3043),建筑面积为:50.52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王景文、冯书芹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王景文、冯书芹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冯书芹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8月30日至2021年11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