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历启光、王丽不动产权证书(3-24-375-5)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8-25

关于历启光、王丽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历启光、王丽因保管不善,将(3-24-375-5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发证中心

202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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