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英开红、郝倚彤申请继承郝明遗产份额的不动产(42-111-111-102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8-23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英开红郝倚彤申请继承郝明名下与英开红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郝明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莘英路731栋2层3号、产籍号为:42-111-111-1021、建筑面积为:104.48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郝明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郝明的父母均健在。全体继承人声明英开红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郝明英开红的独生女是郝倚彤。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8月18日至2021年11月1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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