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田苗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4-56-11-1104)的遗失声明
田苗因保管不善,将(44-56-11-110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