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辉斌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8-17

关于王辉斌登记证明的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或产籍号

备注

1

t21201495256

王辉斌

3-61-22-2152

登记证明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8月 17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