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双庆申请继承刘作成遗产份额的不动产(6-44-50-102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8-17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刘双庆申请继承其父亲刘作成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千山区福源路57栋2层6号、产籍号为:6-44-50-1023、建筑面积为:85.70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作成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作成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王素珍从丧偶至今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8月17日至2021年11月1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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