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何剑不动产登记证书(产籍号:41-19-84-3043)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8-10

何剑因保管不善,将(41-19-84-304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31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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