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剑因保管不善,将(41-19-84-304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31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