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7-297-3011)的遗失公告
王霞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17-297-3011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霞 王福君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