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35-764-5062)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6-22

 

关于李霞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35-764-5062)的遗失声明

 

李霞因保管不善,将(3-35-764-5062)产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霞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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