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琳琳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6-192-503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6-18

 

       刘琳琳因保管不善,将产籍号:2-6-192-503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琳琳

2021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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