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元林(产籍号1-62-10-6061)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6-18

关于张元林(产籍号1-62-10-6061)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张元林于2021年6月18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其他登记(登记信息更正)登记,因原房改表中将张元林误写为张园林,申请人提供了:张元林二代身份证、房改售房更正表申请更正。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7月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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