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忠富申请办理(产籍号42-131-31-1052)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6-16

关于张忠富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张忠富于2021年6月1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31-31-1052,坐落于:铁东区解放东路356栋5层6号,因收款收据模糊不清,购房人张忠富已于2021年6月1日的鞍山日报报纸中登报声明,在声明中由于购房人张忠富失误,误将小区名称写错,“明达桃源居二期”写成了“明达桃园居二期”,实际小区名称为:明达桃源居二期,申请人提供了:2021年6月1日鞍山日报、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收款收据NO.0023518、桃源居二期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增量房申报表、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6日至2021年7月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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