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人:鞍山公路工程总公司物质设备处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为:鞍国用(2000)第100230号,座落于铁东区东长甸大石头工业区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中心现对该证书予以公示作废。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0日~202120年7月1日止)。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