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红丹申请继承其父亲李政义名下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解放东路284栋19层72号、产籍号为:42-78-10-2192、建筑面积为:127.03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政义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政义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李政义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李政义与许杰的独生女是李红丹。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6月07日至2021年09月0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