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忠空申请办理(产籍号42-131-14-3052)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5-31

 

关于马忠空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马忠空于2021年5月31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31-14-3052,坐落于:铁东区万华街7栋5层34号,因收款收据NO.0022213 、NO.0022204模糊不清,实际购房人为马忠空,收款收据NO.0022213实际购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陆仟元整(小写196000元),收款收据NO.0022204实际购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小写2000元)。收款收据NO.0022204收款事由地址项有描写,实际地址为桃源居24#东3-5-西。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收款收据NO.0022213 、NO.0022204、桃源居二期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增量房申报表、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2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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