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润芝申请继承宛树春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2-146-3061)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5-27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润芝申请继承其配偶宛树春名下与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宛树春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新兴街18-46、产籍号为:1-2-146-3061、建筑面积为:62.5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宛树春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宛树春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李润芝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宛树春李润芝的独生子是宛健。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8月2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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