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庆文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5-24

关于张庆文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张庆文于2021年05月1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二手房继承登记,因审批表中唐素云配偶姓名与公证书不符,申请人提供了:职工登记表。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6月1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05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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