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海军不动产登记证书(产籍号:1-53-227-2071)的遗失声明
孙海军因保管不善,将(1-53-227-2071)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声明15个工作日(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6月16日)后,予以补发。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海军
2021年5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