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镇君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4-418-1201)的遗失声明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5-11

关于李镇君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2-14-418-1201)的遗失声明

 

李镇君保管不善,将(2-14-418-120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镇君

2021年   5月   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