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佩华等继承人申请继承刘志强与纪丙珍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12-127-4094)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5-07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刘佩华刘有林刘友森申请继承其父亲刘志强名下与其母亲纪丙珍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胜利南路63号、产籍号为:1-12-127-4094、建筑面积为:66.1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志强纪丙珍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刘志强纪丙珍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纪丙珍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5月07日至2021年08月0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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