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陈伟申请继承其名下与张丽芹、被继承人陈克明按份共有的其中属于陈克明50%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东区明山街2栋8层76号、产籍号为:1-77-10-2082、建筑面积为:60.15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陈克明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陈克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陈克明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7月26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