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艳申请继承薛桂久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54-38-4032)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4-19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艳申请继承其配偶薛桂久名下与共同共有的其中属于薛桂久遗产份额的不动产,坐落于:铁西区千山西路194-71、产籍号为:2-54-38-4032、建筑面积为:62.19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薛桂久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张艳从丧偶至今未再婚。全体继承人声明薛桂久张艳的独生女是薛娜。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除配偶张艳、独生女薛娜薛俊福徐永香的转继承人薛桂彪薛桂秋薛桂娟外,无其他健在继承人。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7月1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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