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洋征询异议的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4-19

 

关于王洋征询异议的公示

 

王洋2021年4月19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二手房继承),经审查2006年3月王庆和参加房改时的婚姻状况与事实婚姻情况不符,现申请人王洋提供房改售房更正表,房改补款审批表,辽宁省非收入统一收据,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申请更正。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 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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