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赵莹申请办理(产籍号42-112-132-2042)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4-16

关于赵莹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赵莹于2021年4月16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12-132-2042,坐落于:铁东区万华街15栋4层20号,因商品房预售合同书首页印章和收款收据NO.0051403中印章模糊不清,另外收款收据NO.0051403中左上角交款人项签名模糊不清,实际购房人为赵莹。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结婚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收款收据NO.0051403、收款收据NO.0051514、财富国际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及增量房申报表、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4月16日至2021年5月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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