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靳华东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42-112-38-2051)的遗失声明
那靳华东保管不善,将(产籍号:42-112-38-2051)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靳华东
2021年 4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