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树满申请继承李成远与张丽华遗产份额的不动产(2-51-227-1164)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31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李树满申请继承其父亲李成远名下与其母亲张丽华共同共有的不动产,坐落于:铁西区人民路269-100号、产籍号为:2-51-227-1164、建筑面积为:62.74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成远张丽华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李成远张丽华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李成远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4月08日至2021年07月08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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