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秀荣申请办理(产籍号42-128-12-2011)房屋所有权登记事宜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30

关于张秀荣征询异议的公示

 

申请人张秀荣于2021年3月30日到我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产籍号:42-128-12-2011,坐落于:铁东区莘英路676栋1层13号,因专用收款收据NO.0165980有描写,实际购房人为张秀荣,实际购房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零玖佰陆拾元整(小写350960元)申请人提供了:身份证、商品房预售合同书、专用收款收据NO.0165980、明达山水居三期小区产权相关信息登记表、购买商品房结算安置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鞍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认证单及专用收据等。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3月30日至2021年4月2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继续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692012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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