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艳申请继承于孝清、符桂兰遗产份额的不动产(3-6-311-112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23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于艳因申请继承父母于孝清、符桂兰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3-6-311-1123)、坐落于:立山区胜利北路44的不动产,(产籍号为:3-6-311-1123,建筑面积为:58.2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于孝清、符桂兰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于孝清、符桂兰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符桂兰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4月15日至2021年07月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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