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玉芬申请继承张庆珍、赵彦琴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71-72-4053)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22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张玉芬因申请继承其父母张庆珍、赵彦琴共同共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71-72-4053)、坐落于:铁东区平安街17-13号,产籍号为:1-71-72-4053,建筑面积为:61.37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庆珍、赵彦琴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张庆珍、赵彦琴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全体继承人声明张庆珍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4月13日至2021年07月1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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