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广义申请继承潘淑芝遗产份额的不动产(1-56-140-1034)的征询异议公示

编号: 发布时间:2021-03-18

继承征询异议公示

申请人金广义因申请继承其母亲潘淑芝单独所有的不动产(产籍号:1-56-140-1034)、坐落于:铁东区解放东路14-12号,产籍号为:1-56-140-1034,建筑面积为:54.21平方米)。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潘淑芝生前无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全体继承人声明被继承人潘淑芝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全体继承人声明潘淑芝从丧偶至死亡期间未再婚。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上述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月(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7月09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为其办理继承登记业务。

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2号甲鞍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2692012

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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