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刁恩江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3-68-27-5013)的遗失声明
刁恩江因保管不善,将(3-68-27-501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