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翠芝不动产权证书(产籍号:1-77-36-2052)的遗失声明
刘翠芝因保管不善,将(1-77-36-205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翠芝
2021年 3 月15 日